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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稱謂語漫談 | |||
作者:周龍馬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0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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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稱謂語漫談 作者:周龍馬(湖南) 來源:《第二課堂(高中版)》,2004年第11期(pp57-60) 在日常生活中以及各種社交場合,我們要與人相處、與人交流等,首先我們就要稱呼對方。稱呼用語或叫稱謂語是稱呼者對被稱呼者的身份、地位、角色以及彼此親疏關系的認定,它起著保持和加強各種人際關系的作用。根據稱呼者與被稱呼者的關系,稱謂語通常可分為親屬稱謂和社交稱謂。 一、親屬稱謂 所謂親屬稱謂,就是指直接用表示親屬關系的詞來稱呼人,如mother(母親),father(父親),uncle(叔叔、伯伯、姨父、舅父),aunt(姑母、嬸母、伯母、姨母),grandfather(爺爺、外公),grandmother(奶奶、外婆)等。但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更多是采用以下這樣的稱呼(呢稱):mom / mommy (媽媽)(美),mum / mummy(媽媽)(英),dad / daddy(爸爸),pa(爸爸),ma(媽媽),auntie / aunty(姑媽、舅媽、阿姨),grandma(奶奶、外婆),grandpa(爺爺、外公)等。 對父母的稱呼,不同的家庭可能有不同的稱呼,但最通常的是用 dad, mum / mon;有的家庭用 father, mother,但有人認為這樣稱呼太正式;至于 daddy, mummy / mommy,這通常為小孩用語,不過成年人有時也用;另外非正式用語 pa, ma也用得很經常。 在親屬稱謂中,有些稱謂同時也含有社會稱謂的功能。如 uncle, aunt, grandpa, grandma 等, 它們除表示親屬關系外,還可表示一般意義的“叔叔”、“阿姨”、“大爺”、“大媽”等。另外,uncle, aunt(ie), grandpa, grandma 等稱謂語,除單獨使用表示稱呼外,它們有時也可與姓名連用。如 Uncle David(大衛叔叔),Aunt Polly(波莉姑媽),Auntie Jane(珍妮阿姨),Grandma Peterson(彼特遜大媽)等。 二、社交稱謂 社交稱謂比親屬稱謂要復雜些,主要應注意以下幾點: 1. 使用 Mr, Mrs, Miss, Ms 等稱謂語 (1) Mr(先生)用于男人的姓前,Mrs(夫人,太太),Miss(小姐),Ms(女士)等用于女人的姓前。這些稱謂語的共同特征是,它們要么與姓名連用,要么只與姓連用,而不能只與名連用。如一個叫 John Smith 的人,人們可以稱他 Mr John Smith或 Mr Smith,但不能稱他為 Mr John。 (2) 男性稱謂語 Mr 既可用于已婚者也可用于未婚者,而女性稱謂語 Mrs 只用于已婚者,Miss 通常只用于未婚者。有的婦女認為這是不公平的,因為她們認為,稱呼男性的 Mr 不論婚否,而稱呼女性的 Miss 和 Mrs卻讓人一目了然地知其婚否情況,于是她們就創造了 Ms 這個不論婚否的女性稱謂詞。不過有趣的是,美國近年來有一種新的趨向,就是人們對自己不了解的婦女,包括年齡較大的婦女,也用 Miss 來稱呼。這反映了婦女喜歡自己青春常駐且人們又投其所好的心理。 (3) 當 Mr 與 Mrs 連用,表示某某夫婦時,其詞序通常是將Mr 放在 Mrs 前面,如 Mr and Mrs Smith (史密斯夫婦)。 (4) Mr, Mrs, Miss 有時可與姓名以外的名詞(如地名、運動、職業等)連用,如:Mr America(美國先生,指美國男子健美冠軍),Mrs America(美國太太,指美國已婚婦女的選美冠軍),Mr Baseball(棒球先生,由于表現出色而被評選出的棒球運動員),Miss England 1978(1978年英格蘭小姐,1978年英格蘭選美冠軍)等。 (5) Mr 有時可以不與姓名或姓連用(即單獨使用),但此時要用完整形式(mister),且小寫第一個字母。如:What’s the time, mister? 先生,請問幾點鐘了? 另外,miss有時也可以不與姓或姓名連用(即單獨使用),這主要見于店員對年輕女顧客、仆人對未婚女主人,或顧客對女店客或女服務員等的稱呼,在英國也用作小學生對女教師的稱呼(第一個字母通常小寫),如:Two cups of tea, miss. 小姐,來兩杯茶。/ Good morning, miss. 小姐,你好! 2. 使用 sir 與 madam 稱謂語 (1) sir 意為“先生”、“閣下”,它主要用于人們對上級、長輩、長官、警察,以及學童對男老師、商店店員對男顧客等的稱呼用語,此時一般不與姓氏連用。值得一提的是,sir 除表示“先生”外,在英國還可以表示“爵士”,此時不僅可以與姓名連用,而且還可以與名字連用,但不能與姓氏連用(這點與Mr, Mrs, Miss, Ms 等不同)。試比較:Sir Basil (Spencer) 巴茲爾(·斯賓塞)爵士 / Ms (Julia) Wolfe (朱莉婭·)沃爾夫女士,但是不能說:Sir Spencer, Ms Wolfe 之類的。 (2) madam 意為“太太”、“夫人”、“女士”等,它通常是單獨使用,如:Can I help you, madam? 太太,您要買什么? / This way, please, madam. 夫人,請這邊走。 madam 有時也可以與姓名連用,以前可以與教名連用,但現在主要是與姓氏連用或與職務連用,如:Madam Wilson(威爾遜夫人),Madam President(總統女士),Madam Chairperson(主席女士),Madam Ambassador(大使女士)等。 三、身份稱謂 在漢語中,人們與具有某種特定身份(或職銜)的人講話,通常都可以冠以其相應職銜相稱,如王部長、吳書記、李主任、劉經理、鄧科長、張組長等。但在英語中這種稱謂形式要少見得多,它主要包括有:表示王室的,如:Queen(女王,王后);表示貴族等級的,如:Lord(勛爵);表示政治、宗教或者司法職位的,如:President(總統,校長,院長); 表示軍銜的,如:Major(少校);表示學術或職業地位的,如:Doctor(博士,醫生)等等。如:Queen Elizabeth II(伊麗莎白女王二世),Lord Byron(拜倫勛爵),President Reagan(里根總統),Professor Green(格林教授),Doctor Smith(史密斯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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