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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感言】非常贊成文中提到的不宜給剛啟蒙的小學生教授“1-2=-1”的比喻,非常贊成“學習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是一個由淺入深的過程,是一個由簡單到復雜的過程,更是一個不斷糾正錯誤的過程”這一觀點。
讀完這篇“前言”,小編很有感想,想借題發(fā)揮,談點個人的看法。小編認為,不是所有英語國家的人說的英語都是“正確的”,正如不是所有中國人說的漢語都是“正確的”一樣,有些語言現(xiàn)象在某些場合(如口語或非正式文體)運用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另一些場合(如考試中)使用就是“不可原諒的”。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我們經(jīng)常在一些非正式場合(包括電視上這樣比較“正式”的場合)見到類似“好象要下雨了”這樣的表達,估計這不會對任何中國人造成理解上的困難,但如果某一本正式出版物上出現(xiàn)這樣句子,那一定是會被認為是一個編校“硬傷”,一定會要求將其中的“好象”改為“好像”。其實,英語也是一樣的,正如本文“前言”中所說:“你在實際生活中說 less people, less cars, less books 等,可能沒有人會指責你講錯了,但是假若在考試中你這樣寫、這樣選、這樣用,就可能被扣分。”
作為英語語法網(wǎng)“語法挑刺”的責任編輯,小編在此有兩條建議:
一是我們在進行英語語法挑刺時一定要注意挑刺圖書的讀者對象,正如《大學英語重點詞正誤用法手冊》中這篇“前言”所提到的,如果一本寫給英語入門者的書中說 some 要用于肯定句,不用于否定句或疑問句,我們就千萬不要從幾本大部頭語法書中找出一些 some 用于否定句或疑問句的例子來進行“批判”,因為,這樣做不僅毫無意義,而且還會給我們的英語教學帶來“混亂”。
二是我們在進行英語語法挑刺時,所引用的論據(jù)材料最好是來自正式出版的比較權威的詞典和語法著作,最好不要用日常生活中的非正式表達,更不能通過搜索引摯搜索某些英語網(wǎng)站中的表達,即使是某些文學作品中的語言材料,有時即使其文筆優(yōu)美,文采飛揚,但其語言表達卻不一定是符合語法的,換個角度說,那樣的表達在特定的語境中也許是合適的,但是若將其推而廣之,卻不一定是恰當?shù)摹r且還不排除有的文學作品的作者為充分體現(xiàn)特定主人公的文化素質,故意將句子寫得不合語法。
概括起來,就兩句話:挑刺最好弄清讀者“對象”,論據(jù)最好標明權威“出處”。
以上純屬小編個人看法,僅供朋友們參考。歡迎大家為“語法挑刺”欄目賜稿!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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