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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文譯法·通則 | |||
作者:北京市政…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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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文譯法 English Translation of Public Signs 通 則 General Specifications 1 范圍 DB11 / T 334的本部分規定了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文譯法的通用原則。 本部分適用于公共場所的英文標識。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 / T 16159 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3.1 功能設施 functional facilities 為滿足人們在公共場所活動中的需求所提供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包括具備安全保障、衛生保障、文化體育以及綜合服務和接待等功能的設施。 4 一般要求 4.1 公共場所雙語標識的英文譯法應符合國際通用慣例,遵循英語語言習慣(見附錄A)。 4.2 本部分漢語拼音用法應符合GB / T 16159的要求。 4.3 獨詞 獨詞路標的英文書寫形式依國際慣例全部大寫,如出口 EXIT。 4.4 方位詞 4.5 序數詞 4.6 冠詞和介詞 雙語標識英文譯法中盡量不使用冠詞和介詞,如頤和園 Summer Palace,但有些約定俗成的說法和固定用法除外,如天壇 Temple of Heaven。 4.7 標點符號 雙語標識英文譯法中盡量不用任何標點符號,特殊情況除外,如長安大戲院 Chang’an Theater,工人體育場Workers’ Stadium;作為縮寫形式的Ave,St,Rd和Expwy后均無“.”。 4.8 警示提示信息 一般用短語或祈使句表示,句中或短語中實意單詞的首字母大寫,介詞、冠詞小寫,如僅供緊急情況下譯為Emergency Use Only,車內發生緊急情況時,請按按鈕報警 Press Button in Emergency等,如句子較長,則僅句首字母大寫即可,如 Please close the door behind you。 “請勿……”,“禁止……”一般都譯為“Don’ t…”, “No…”,或“…Forbidden”,“… Prohibited”,句中或短語中各個單詞的首字母都大寫。如請勿登踏 Don’ t Step On,請勿亂扔廢棄物 No Littering,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站 Dangerous Articles Prohibited, 禁止擺賣 Vendors Prohibited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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