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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國政府白皮書《中國老年事業的發展》中的翻譯問題 | |||
作者:黃衛峰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1/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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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國政府白皮書《中國老年事業的發展》中的翻譯問題
本站特約作者 黃衛峰
引 言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事業順利推進和經濟持續迅速地發展,其在世界政治和經濟格局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尤其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中國與世界的聯系更加密切,各國更加重視中國的發展經驗和對各種國際問題的表態,而中國政府也希望向世界介紹中國的發展情況,讓世界了解中國政府的各種方針政策。在這種形勢下,越來越多的政府文件需要翻譯成英文。其中,每年發表的政府白皮書理所當然地成為外國人了解中國形勢和政府政策最重要、最權威的來源,其譯文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在這種形勢下,近年來,對外宣傳翻譯也就成為翻譯研究中的熱門話題。翻譯研究的權威刊物《中國翻譯》開辟了相關專欄供學者們交流經驗和意見。翻譯家和學者們從實踐和理論的角度對外宣翻譯的重要性、外宣翻譯的特點和原則、外宣翻譯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比較系統的探討和分析,并提出了不少建議。對外宣工作中翻譯的重要性,學者們有著深刻的認識,指出外宣翻譯不僅“是決定外宣效果的最直接因素”,(愛潑斯坦、林戊蓀、沈蘇儒,2000:2),而且“是一個國家對外交流水平和人文環境建設的具體體現。”(黃友義,2005:31)因此,作為一種“門面工作”,外宣翻譯必須嚴肅認真,盡量避免各種錯誤與缺陷,因為這種錯誤“會被放大來看”。 (黃友義,2005:31)外宣翻譯與其他翻譯既有相同之處,需要遵循基本的翻譯標準,也存在很大差別,具有自己的獨特性,其中主要表現為政治性強、要求高度的精確、以譯文為重點等。因此,外宣翻譯具有自己的原則,需要堅持“三貼近”(貼近中國發展的實際,貼近國外受眾對中國信息的需求,貼近國外受眾的思維習慣)(黃友義,2004:27)。在翻譯策略上,由于外宣翻譯的目的是“讓譯文受者明確無誤地理解和把握譯文所傳遞的信息要旨” (袁曉寧,2005:75),因此要做到“內外有別”(愛潑斯坦、林戊蓀、沈蘇儒,2000:2),在風格、措辭、文化背景等方面需要充分考慮中外差異和外國讀者的需求,以自然段為單位,忠實再現原文意義。(袁曉寧,2005),針對外宣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學者們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許多中肯可行的建議,如“建立對外外文工作的檢查、咨詢、服務機構。要延攬國外以外語為母語的專家……要設立專門的服務機構,所有對外外文材料(小至一句話的口號、大至一本小冊子)都由這樣的機構審閱、修改、潤飾。”(愛潑斯坦、林戊蓀、沈蘇儒,2000:4)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迄今為止,對外宣傳翻譯的質量仍不能令人樂觀。不僅地方外宣工作翻譯問題嚴重,而且連許多中央政府文件的翻譯也存在諸多問題。本文以中國政府門戶網站上刊登的2006年《中國老年事業的發展》白皮書中英版為對象,通過對比研究發現,該文件英文版在理解和表達方面還有許多需要加以改進的地方。翻譯問題存在于詞、句、篇章等各個層次上,其中理解不準確、漢化句式和表達累贅問題最為突出。 為了便于系統分析,突出問題所在,本文對英文版中存在的問題作了大致分類。但需要指出的是,各種分類之間存在重合之處,如句子理解與漢化句式之間就存在密切關系。另外,譯文中時態的使用比較混亂,尤其是許多地方竟然使用現在進行時,筆者認為不妥。但限于篇幅,本文對這一問題沒有單獨討論。 第一部分 理解問題 翻譯過程說起來簡單,不外乎“理解和表達”兩個階段。尤其是漢譯英,許多人想當然地認為,中國人閱讀中文并理解它不成問題。但翻譯工作中涉及的理解與一般閱讀中所說的理解不是一回事。翻譯中所說的理解是全方位、深層次的理解。全方位的理解指不僅要理解每一個詞、句子的意思,還要分析句子之間的邏輯關系和段落、篇章的結構。所謂深層次的理解指不僅要看懂字面意思,更要理解深層含義。然而,在實際翻譯工作中,許多人往往是僅有皮毛理解就開始動手翻譯,結果導致誤解。《中國老年事業的發展》白皮書也同樣存在不少理解方面的問題。 1. 各級政府部門加強信訪工作,暢通群眾監督的渠道。老年人通過信訪主張自己的權利,反映意見和建議。2005年,全國老齡工作機構共受理老年人來信來訪近40萬件(次)。Government departments at all levels are improving the work of handling petitions and visits, in order to make sure that the channel for the people's supervision is unimpeded. By letters and visits, senior citizens protect their rights and air their opinions and advice. In 2005, agencies on ageing around 問題:“信訪”是一種獨特的中國民主制度,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信訪工作就是“處理來信、接待來訪”。目前,關于該術語的譯文存在很大差別。在本句中,就有petitions and visits和letters and visits兩種譯文。在國家信訪局的網站上,“信訪”也有不同的譯文。“國家信訪局”幾個漢字下的英語譯文是State Bureau for Letters and Calls,但在該網站提供的“國務院信訪條例”的英文版中,“信訪”的譯文一律是letters and visits。更有意思的是,“信訪條例”本身卻又存在不同的譯文,標題被翻譯為Regulations on Letters and Visits,但在條例的最后一條中,又被譯為Regulations on Letters and Calls。這一現象充分說明了這一術語翻譯的混亂性。筆者又從網上查到以下幾種譯文:letters and visits;complaint letters and people’s visits;complaint letters and visits from civilians; Xinfang (letters and visits);petition letters and visits; petitions submitted through letters and visits;petitions delivered via letters and visits;letters and visits (xinfang) system;grassroots letters and visits; letters and calls (i.e. letters of complaints from the people and the calls they make to lodge complainst)。從翻譯技巧上來說,以上譯文大體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直譯,如letters and visits;二是音譯加注,如Xinfang (letters and visits);三是增添詞語,其中絕大多數都采用了這一譯法。但在具體做法上又有所不同:有的添加表示信訪目的的定語complaint或petition;有的則增加了表示信訪主體的修飾語from civilians,from people或grassroots 或。上述譯文中,letters and calls 比letters and visits要好,因為call是個多義詞,涵蓋的信息更豐富,既可以指“拜訪”(visits),也可以指“打電話”(telephone calls)。 如果按照信訪條例上提供的定義來衡量上述譯文,那么可以看出,上述所有譯文都與原文有很大出入。首先,從方式上看,信訪應包括“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并不限于“寫信和走訪”(letters and visits);其次,從目的上來說,至少有三個方面:“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并不限于投訴請求(complaint或petition);最后,從信訪主體來說,不僅可以是“公民”,而且可以是“法人”或“組織”,因此并不限于from civilians 或grassroots。由此可見,作為我國獨特制度的“信訪”要在英語中找到對等譯文,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很困難的。另一方面,從英語角度來說,letters and visits的譯文很容易導致誤解。眾所周知,監獄犯人與家屬聯系經常采用的方式就是寫信和探訪,其英文表達也是letters and visits。事實上,筆者曾在google上輸入關鍵詞letters and visits后,所查到的許多用法都與該意思有關。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頁 >> 引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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