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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點說明
講了這么多,可能對有一點你還在犯糊涂,為什么把“having+過去分詞”這個結構叫現在分詞的完成式呢?它當中不是明明有個“過去分詞”嗎?為什么不叫它過去分詞的完成式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點,那就是不管一個非謂語動詞是什么結構,其結構形式有多復雜,我們給它“定性”的時候,總是看它的第一個詞,即第一個詞是什么性質,我們就叫它是什么,如to be found這個結構雖然既有不定式to be又有過去分詞found,但我們說它是一個不定式,因為它的第一個詞是不定式;但是,不定式有好多種,如一般式、完成式、被動式等,它到底屬于不定式的哪一種呢?此時我們就要看它的第二個詞了,我們知道“be+過去分詞”是一個被動語態結構,所以to be found就是不定式的被動式。明白了嗎?下面我們再來分析幾個例子,看看你是不是能靈活運用了。
to have taken叫什么?首先根據它的第一個詞的性質可知,它是一個不定式,而不過去分詞(盡管其中有過去分詞taken);但它是不定式的什么形式呢?根據“have+過去分詞”構成完成時態這一知識,我們可推知to have taken是不定式的完成式。
being taken叫什么呢?根據它的第一個詞的性質可知,它是一個動名詞或現在分詞(因為動名詞與現在分詞在形式上是一樣的);但它是動名詞或現在分詞的什么形式呢?根據“be+過去分詞”構成被動語態這一知識,我們可推知being taken是動名詞的被動式或是現在分詞的被動式。
having taken又叫什么呢?根據它的第一個詞的性質可知,它是一個動名詞或現在分詞;但它是動名詞或現在分詞的什么形式呢?由于“have+過去分詞”是用于構成完成時態的,所以having taken是動名詞的被動式或是現在分詞的完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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