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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英語語料庫的使用問題 | |||
作者:admin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點擊數(shù): 更新時間:2013/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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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ays 只是一個具體的個案而已,既然可以說 I says,是不是可以說 I likes, I does, I thinks, I gets, I goes, I has, I gives 等等?筆者在 BNC (英國國家語料庫http://www.natcorp.ox.ac.uk) 中查了一下,結(jié)果如下(有興趣的讀者朋友可以自己去核對一下): I likes 的用法共有16例; I does 的用法共有28例; I thinks 的用法共有16例; I gets 的用法共有18例; I goes 的用法共有50例; I has 的用法共有42例; I gives 的用法共有18例; 事實上,你隨便輸一個你認為是“錯誤”的表達,在“英國國家語料庫”都有可能(當然不是一定)會找到“實例”,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嘗試一下。 不錯,“存在即合理”,但“合理”未必“合法”。在口語中,I says 的使用幾率高達50%,已屬于相當普通的表達了,應該算是相當“合理”了,但它“合法”嗎?筆者在此講的“法”,是指語言的“規(guī)范”和“標準”,在我們國家,由江澤民同志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就是“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頒布的《圖書質(zhì)量管理規(guī)定(圖書編校質(zhì)量差錯率計算方法)》也是“法”,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fā)布的《簡化字總表》也是“法”,由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員會聯(lián)合發(fā)布的《異體字整理表》也是“法”,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聯(lián)合發(fā)布的《現(xiàn)代漢語通用字表》也是“法”,由國家科委、中國科學院、國家教委、新聞出版署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使用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科技名詞的通知》也是“法”,由中國出版工作者協(xié)會校對委員會制定的《圖書編校質(zhì)量差錯認定細則》也是“法”,等等。 另外,與語言運用相關的國標(國家標準)也是“法”。如: 《標點符號用法》(GB/T 15834—1995) 《出版物上數(shù)字用法的規(guī)定》(GB/T 15835—1995) 《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guī)則》(GB/T 16159—1996) 《中文書刊名稱漢語拼音拼寫法》(GB 3259—92) 《量和單位》(GB 3100~3102—93) …… 筆者不知道英國和美國有沒有這么多關于語言規(guī)范的“法”,但筆者相信對于任何一個國家來說,必要的語言“規(guī)范”和語言“標準”都是必不可少的,否則一切語言方面的測試就會變得不可能,人們用語言交流也會變得越來越困難。 有些非規(guī)范的語言表達,雖然在“民間”得到廣泛應用,但不一定就能得到“官方”的認可,比如,在我們國家,估計很多人不太區(qū)分“年份”與“年分”,“輩分”與“輩份”,但《圖書編校質(zhì)量差錯認定細則》明確指出,用“年份”對,用“年分”錯;用“輩分”對,用“輩份”錯;根據(jù)“朗文語料庫”,在會話中,以英語為母語的人不太區(qū)分 I say 與 I says,以及 he don’t 與 he doesn’t,但是,若現(xiàn)在有哪本詞典將 I says 和 he don’t 這類用法收錄其中,那肯定是會招致非議的。 當然,有關語言規(guī)范方面的“法”同其他一切“法”一樣,也不是絕對“正確”的,它肯定也會有這樣或那樣的不足或缺點,正因為這樣,所以所有的“法”都需要不斷地修訂和改進,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在“法”沒有修訂之前,任何違“法”之舉,都是要付出代價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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