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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中的身份稱謂與職業稱謂 |
作者:admin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9-01-03 文章錄入:admin 責任編輯: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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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中的身份稱謂與職業稱謂 一、身份稱謂 在漢語中,人們與具有某種特定身份(或職銜)的人講話,通常都可以冠以其相應職銜相稱,如王部長、吳書記、李主任、劉經理、鄧科長、張組長等。但在英語中這種稱謂形式要少見得多,它主要包括有:表示王室的,如:Queen(女王,王后);表示貴族等級的,如:Lord(勛爵);表示政治、宗教或者司法職位的,如:President(總統,校長,院長); 表示軍銜的,如:Major(少校);表示學術或職業地位的,如:Doctor(博士,醫生)等等。如:Queen Elizabeth II(伊麗莎白女王二世),Lord Byron(拜倫勛爵),President Reagan(里根總統),Professor Green(格林教授),Doctor Smith(史密斯醫生)等。 二、職業稱謂 職業稱謂語主要有:waiter(服務員), cabbie(司機[非正式]), driver(司機), barmaid(酒吧女招待員[英]), bartender(酒吧招待員[美]), attendant(服務員,接待員), conductor(售票員,列車員), nurse(護士,保姆), officer(警察,警官)等。如:Please give us a hand, officer. 警官,請幫我們一下。/ Waiter, the menu, please. 服務員,請拿菜單來。/ Can you take us to 注意,職業稱謂與身份稱謂有所不同。從含義上看,有些表示身份的詞同時也表示職業,但它與表示職業的詞在用法上有差別:一般說來,職業名稱用作稱謂通常只有在這種職業被履行時才能用,比如當我們在賓館用餐時,我們可以稱那兒的服務員為waiter,但若我們離開賓館,比如在街上見到這個人我們就不能稱他為waiter;又如在火車上我們可以稱火車上的列車員為conductor,但是若在其他地方見到這個人我們同樣不能稱他為 conductor;但是表示身份的稱謂詞通常就沒有這種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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